到民政离婚程序与到法院离婚有什么区别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17 17:12) 点击:443 |
网友问:民政局离婚与法院离婚有什么不同?各有什么利弊? 我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而且分居,当我提出离婚时她却跑了,我寻找未果后向派出所报了失踪。后来在法院起诉过两次离婚,因妻子一直找不到,都被法院驳回离婚的请求! 我们就这样保持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她过她的,我过我的,我不知她在哪里,她也一直不回来。5年过去了她突然回来要和我离婚而且非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说办个手续就行,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如果你也同意离婚,你们可以就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协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协议一式三份、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即可办理离婚。 民政局办理会比较快捷,但需要有离婚协议,而且协议要将以上内容尽量写清楚,详细。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不能协商一致或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能达成协议但证件不全的。而且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当事人还需在六个月后在次起诉。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时间会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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